水处理药剂之活性炭吸附池的设计要求-北京中科新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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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处理药剂之活性炭吸附池的设计要求
作者:中科化学    发布于:2014-09-19 16:43:09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活性炭吸附池的设计要求

   

    颗粒活性炭吸附池水处理设计规程》(CECS 124:2001)要求:
    ①被处理水与活性炭床的接触时间应不少于7.5 min。
    ②炭层厚度1.0~2. 5m。
    ③空床流速8~20m/h。
    ④炭层最终水头损失0. 4~0. 6m。
    ⑤常温下经常性冲洗时,冲洗强度为11-13L/ (㎡•s),历时8~12min,膨胀率为15%-20%;定期大流量冲洗时,冲洗强度为15 -18L/  (㎡•s),历时8-12min,膨胀率为25%-35%。
    ⑥经常性冲洗周期3~6d。
    ⑦冲洗水可采用炭吸附池出水或滤池出水。
    ⑧炭吸附池宜采用小阻力配水系统,配水孔眼面积与炭吸附池面积之比可采用1%-1.5%。
    ⑨承托层宜采用分层级配。以五层承托层为例,其粒径级配排列由下至上为8-16mm厚50mm; 4-8mm厚50mm;2~4mm厚50mm;4~8mm厚50mm;8-16mm厚50mm。
    ⑩当采用升流式炭吸附池时,应设置防止二次污染设施。炭吸附池的钢筋混凝土池壁与炭接触部位应采取防电化学腐蚀措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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